根据《东营市“救急难”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刘学召等6名群众的“救急难”基金拟救助情况予以公示:
1.刘学召。男,59岁,利津县陈庄镇韩中一村村民,因患有肺癌晚期,在东营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支出大,家庭陷入困境。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共发生医疗费38100.57元,乡镇给予临时救助10750元,商业保险补偿2735.06元,市外线下救助1938.61元,乡镇“救急难”基金救助2535.38元。
2.李胜文。男,49岁,利津县陈庄镇道口村村民,因患有直肠癌,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支出大,家庭陷入困境。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共发生医疗费54047.41元,乡镇给予临时救助12900元,商业保险补偿4114.74元,市外线下救助1516.74元,乡镇“救急难”基金救助5103.19元。
3.郭花文。女,55岁,利津县陈庄镇四段村村民,因多发脑梗死后意识模糊伴不完全性偏瘫,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支出大,家庭陷入困境。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共发生医疗费88447.27元,乡镇给予临时救助12900元,商业保险补偿7554.73元,乡镇“救急难”基金救助10000元,县“救急难”基金救助52193.29元。
4.王惠。女,31岁,利津县盐窝镇西后村村民,因患有乳腺癌,在山东第一医科大附属医院治疗,家庭陷入困境。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共发生医疗费62709.18元,乡镇给予临时救助12900元,商业保险补偿4980.9元,乡镇“救急难”基金救助6965.66元。
5.刘兰花。女,73岁,利津县盐窝镇南三村村民,其子张海江因腰椎疾病在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发生医疗费28144.78元,乡镇给予临时救助9675元,商业保险补偿1846.9元,乡镇“救急难”基金救助1324.58元。
6.刘振玲。女,53岁,利津县盐窝镇乔家村民,脑出血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共发生医疗费46883.79元,乡镇给予临时救助12900元,商业保险补偿3398.4元,乡镇“救急难”基金救助4117.08元。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举报。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月2日,监督电话:0546-8333579。
东营市民政局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东营市民政局代章)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