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目的及意义?
为充分发挥慈善在参与“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民生保障,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东营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方案》。
二、什么是“幸福家园”工程?
“幸福家园”工程是指中华慈善总会与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公益宝”合作,利用合法资质,构建的一个服务全国广大行政村和社区(以下简称“村社”)通过互联网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的平台型慈善项目。
三、什么是村社慈善基金?
村社慈善基金是村慈善基金或社区慈善基金的简称,是指依托慈善组织设立运行的、用于支持特定村(社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专项基金。
四、村社怎样设立慈善基金?
村社设立慈善基金,原则上由村社发起,优先依托本地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村社和慈善组织通过签订设立协议,约定基金设立的目的、使用方式、各方权利责任、终止条件和剩余财产处理等事项。慈善组织负责为村社慈善基金在“慈善中国”备案,与村社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募集资金统一纳入慈善组织账户管理,由慈善组织为捐赠人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五、村社怎样参与“幸福家园”工程?
村社参与“幸福家园”工程,应设立村社慈善基金,并通过所在县区慈善总会统一向市慈善总会报送名单,加入“幸福家园”工程平台。中华慈善总会统一提供平台操作相关培训。
六、村社公开募集慈善资金的方式、资金使用流程与使用范围是什么?
(一)慈善资金募集方式。
《方案》明确村社公开募集慈善资金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工程平台发布募捐需求,向社会开展公开募捐。二是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村社慈善基金,依托基金公开募集慈善资金、实施项目。
(二)资金使用流程与使用范围。
通过“幸福家园”工程平台募集的资金,进入中华慈善总会专用账户,根据村社使用需求逐级拨付村社账户,详细流程按照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资金主要用于本村社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村社文化活动和产业帮扶等。
依托当地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村社慈善基金募集的资金,按照村社慈善基金设立协议约定的资金支出流程和用途使用。
七、《方案》中试点阶段有哪些扶持政策?
《方案》下发之日至2026年11月为试点阶段,选取10-15个行政村先行试点。市慈善总会对设立村社慈善基金的试点行政村,按项目支出金额给予30%的资金扶持,每个行政村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