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流动儿童是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增大而出现的一类儿童群体,与居住地儿童相比,流动儿童在融入城市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心理健康等领域均存在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推动流动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市民政局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法院等18部门转发了《关于转发民发〔2024〕35号文件 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鲁民〔2024〕68号),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东营市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
二、主要内容
一是加快摸底排查。按照《关于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东民〔2024〕16号)要求,准确把握流动儿童认定标准,加强联动配合,协同开展辖区内流动儿童数据摸排,及时录入信息。
二是优化关爱服务。要将流动儿童纳入常态化关爱保护范围,对照基础清单,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关爱、精神文化生活、城市融入服务等重点任务。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相应的政策保障和帮扶关爱,保障流动儿童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流动儿童关爱质量。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组织宣传活动,使流动儿童家庭更充分了解具体内容,更好享受关爱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动儿童的浓厚氛围。
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
分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六大部分,共22个服务项目,分别为健康和托育(3岁以下)服务、学前教育服务、义务教育服务、普通高中教育服务、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卫生健康服务、医疗保障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服务、“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项目服务、住房保障服务、基本生活保障服务、特殊边缘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儿童教育服务、最低生活保障服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临时救助服务、心理健康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城市融入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