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建成5000个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35年,全国城乡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并制定了《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试行)》。2021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均对“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作出部署。2024年7月,省民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的意见》,对“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进一步安排部署。2024年6月,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营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提出“2025年年底前,建成15个左右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工作目标。2024年8月,市民政局联合22个市直部门单位印发《关于加强“幸福家园”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市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实施意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全市“幸福家园”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第二部分确定了15项具体任务,第三部分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主要亮点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聚焦老年人需求,力求“更加精准”。围绕老年人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需求,从“友好空间打造、友好健康支持、友好为老服务、友好社会参与、友好氛围营造、友好信息支撑”等老年人需求迫切的领域精准发力,强化部门协同,聚力推进全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二是突出东营特色,力争“更高标准”。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垦利区杨庙社区考察时指出,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东营市以建设“幸福家园”为目标,全面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注重与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医养康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的工作基础和工作优势紧密结合,确保我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探索创新,立创“更多经验”。提出“积极发挥老年人力资源”“注重发挥基层老年组织作用”“建立完善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等一系列创新措施,为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东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