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关于印发《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2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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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关于印发《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东民〔2024〕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东营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改社会〔2024〕592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东政办字〔2024〕19号)要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推动我市银发经济发展,打造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制定以下措施。

一、扩大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

(一)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达到建设标准和运营规模的家庭养老床位给予奖补。持续深入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和公布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目录,重点向失能照护倾斜。指导推动养老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向居家社区养老延伸,开展短期托养、日间托老、上门护理、陪同就医、探访关爱等专业化养老服务。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利用居家智慧医养服务平台做实做优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互联网+护理”等居家医疗服务供给。(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多场景适老化改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活动场所、城市绿地、道路等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解决居民上下楼难题。聚焦“一刻钟”社区生活圈,鼓励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线路,推动物流配送、蔬菜直通车等进社区。2025年底前,为全市5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按照户均2500元的标准进行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可持续老年精准助餐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依托现有设施配置、配餐中心辐射、企业连锁化运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推广社区力量众筹办、养老机构自营办、餐饮企业引进办、村集体补贴办、邻里互助办、助餐点配送办、慈善公益办、片区联合办等模式,打造覆盖城乡、方便可及、发展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加强老年餐研发,丰富市场供给,提供适应老年人营养和口味需求的老年助餐服务。市级统筹养老服务发展资金,对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给予支持。各县区(开发区)围绕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统筹利用、餐食配送服务、困难老年人就餐差异化补助等制定支持政策。(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养老床位、医疗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床位等“五床联动”建设,统筹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资源,探索老年人照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健全职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优化长期护理保险保障内容,减轻重度失能人员护理负担。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与资助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为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家庭养老床位奖补等政策衔接。资助有集中托养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全面落实异地长期居住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老年健康服务。规范提升市级公立老年病医院和县级康复医院(护理院)健康服务水平,部分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老年病专业建成独立的老年医学科。推动中医医院老年病科作为独立科室设置和管理,中医药全面融入老年健康服务。加强老年医学科和康复科等科室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老年医学特色科室。支持指导东营区创建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县,加快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协同发展,推动建设县域医养结合服务综合体。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友好服务岗位或窗口,为老年人提供自助信息设备、手机终端等协助办理服务。2025年底前,全市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丰富老年文体服务。完善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创新“互联网+”等老年教育模式。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及各类专业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在老年大学、医养机构设立教学教研实习实训基地。依托东营市老年大学全系统链5G“智慧校园”系统,搭建老年教育服务平台,建立老年教育资源库和师资库。丰富面向老年人的广播、影视、短视频等内容,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问题,增加免费内容供给。广泛开展老年体育健身赛事活动,扩大适老化体育健身项目供给。支持各级老年体育协会更好发挥党和政府联系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群众体育健身得力助手的作用。加强“适老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健身活动的科学研究,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持续抓好推广普及老年人太极拳工作。各级融媒体中心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创作老年人主题的广播、影视、短视频等,继续推行老年人半价收看有线电视政策。增加文化惠民活动中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吕剧等传统戏曲文艺演出比重,鼓励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创办老年大学艺术分校,开办适合老年人学习体验的公益课程。(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鼓励支持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聘用专业养老服务人才担任业务院长,优化拓展服务功能,开展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上门、线下指导等多样化服务,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引导支持具备条件的村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幸福院、老年食堂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农村社区建设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通过“慈善+”“救助+”等模式,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围绕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开展定向募捐、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活动,设立关爱服务项目。探索采取“公司(社会组织)+农户+合作社”经营模式,积极发展乡村旅居式养老服务等农村特色养老产业。(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扩容银发产业规模

(八)加大老年用品推广应用。引导支持相关企业单位参与老年用品产业标准制修订,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加大康复护理、康复辅助等产品研发推广力度,丰富老年人生活护理、服装服饰等养老产品供给。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护理用品、服装等适老化研发设计,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工信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研发推广与应用,运用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推动矫形器、假肢等传统功能代偿类康复辅助器具升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制定补贴辅具目录,进一步优化适配服务流程,推广“互联网+”辅助器具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打造智慧康养新业态。积极培育引进智能服务机器人生产企业,支持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提供更多康复理疗机器人、护理机器人等产品,推进智能服务机器人在医疗、安全、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与企业合作研发或引进康复理疗机器人、护理机器人等产品,应用基于康复干预技术、神经调控技术和跌倒防护技术、多模态行为监测技术的智慧化养护产品和智能化照护模式,形成集康复护理、应急救助、家庭服务、感情慰藉于一体的智慧化、综合性养老新业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发展抗衰老产业。加强抗衰老技术研发,支持基因技术、再生医学等在抗衰老领域的研发应用,支持医疗机构引进和应用老年病早期筛查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加强透明质酸、透明质酸钠修复贴等产品研发,加快培育引进光电医疗器械研发、原辅料研发等医美产业链上下游生产企业。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新原料研发等研究,推动医美抗衰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化发展。开展化妆品新原料研发等研究,推动医美抗衰价值链高端化。(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老年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景区焕新”工程,丰富老年旅游产品,推出休闲康养、生态度假等旅游产品,鼓励发展银发群体定制游等特色产品。加强智慧景区建设,推动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加强老年人便利化旅游设施建设和改造。指导旅游景区落实老年人免票优惠等政策。聚焦黄河口道地中药材资源优势,注入中医药文化元素,打造“心氧之隅,颐城东营”等精品中医药康养旅游路线和“孙子文化园康养基地”等中医药康养打卡地。(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产业发展效能

(十三)加强科技创新应用。围绕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鼓励支持市内优势企业和高校院所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申报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自然基金等各类科技计划。建设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打造为老服务场景。制定智慧养老院建设方案,推进智慧护理、智慧医疗等智慧养老场景落地应用。2025年年底前,全市力争建成5家达到省级标准规范的智慧养老院。(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银发经济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一批行业骨干企业。鼓励各县区(开发区)围绕智能设备与产品、抗衰老技术、康复辅助器具、养老照护服务等产业,因地制宜打造银发经济产业集群,鼓励支持每个县区建立1处银发经济产业园区或聚集区。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引导民营企业、非营利组织等多元经营主体参与银发经济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培育推介银发经济品牌。对运营服务组织达到一定数量、服务效果好的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建立完善“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库,支持银发经济产业领域的优质企业或产品品牌参与山东省现代家政产业展、山东省高端品牌企业及“好品山东”品牌遴选。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开展东营品牌故事展播活动,遴选一批优秀产品积极推荐参加“山东制造 齐鲁精品”推介活动和“山东制造 品牌故事”展播,推介银发经济前沿技术和产品服务,加大银发经济领域企业产销衔接和市场开拓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快养老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研发适合养老行业特点的信贷产品。稳妥推动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金等试点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加快发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积极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积极发展商业护理保险。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的转换机制。紧抓个人养老金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推动试点机构经验推广交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不断提升个人养老金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高频金融场景,提供适老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多元化养老金融需求。(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人民银行东营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国家、省、市有关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宣贯实施,规范服务内容、服务行为,确保《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达标率达到100%。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健全与养老服务设施等级挂钩的运营奖补机制。探索制定养老服务地方标准,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实施品牌建设。(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集聚要素支撑保障

(十八)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依据我市老年人口的结构变动、空间分布、演化趋势及发展阶段特征,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统筹保障我市银发经济空间需求。科学编制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和银发经济产业用地需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闲置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等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做好养老服务相关领域项目储备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支持养老产业领域具备市场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上市融资。深入开展“金融+商会+企业”“齐心鲁力 助企惠商”等金融支持专项行动,加大对民营、小微等不同类型银发经济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东营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市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设置护理学等银发经济相关专业。加强与康复大学等省内国内高等院校合作,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康复、护理等拔尖创新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院校毕业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分别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或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齐鲁和谐使者”选拔,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人才纳入“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推荐选拔范围。深化产教融合,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纳入省级产教融合培育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支持校企共建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共同体,依托职业院校(机构)、养老服务企业等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服务企业自我培训能力建设,市县两级每年分级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本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加强激励,设立“慈佑银龄”养老护理员关爱慈善基金,每年农历九月初八开展“东营市养老护理员节”活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健全数据要素支撑。全领域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深化医保、社保、健康医疗等数据共享应用,推动电子证照证明、“鲁通码”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逐步实现“免证办事”“一码通行”。建立健全数据要素流通机制,依托东营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联合民政、社保等各类数据,打造社会民生、智慧养老等数据产品和应用场景,赋能居家养老照护服务、老年出行等产业发展。引导符合营运资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配备驾驶员技术、素质高的客运车辆参与老年人出行,严格落实客运场所老年人旅客服务保障制度,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政策。(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二十二)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开展“法援惠民生”主题系列活动,持续加大“掌援宝”法律援助一体化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做好涉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可能存在的涉老矛盾纠纷,如赡养纠纷、财产继承纠纷、养老服务纠纷等。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调解、协商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调处中,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权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财诈骗行为,鼓励支持各级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校举办反诈防骗教育,引导协助老年人群体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等防护平台,逐步推进“无非法集资和传销社区”创建活动,有序推进涉老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做好任务落实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发展银发经济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工作,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落实见效。

(二十四)强化政策支持。市县两级政府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优化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本领域相关政策,创新和向上争取政策,促进银发经济发展。

(二十五)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区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措施,同向发力银发经济新赛道。

(二十六)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 时宣传报道各县区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注重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积极打造银发经济发展品牌。广泛宣传发展银发经济举措和工作成效,主动解读政策,积极回应老年人需求和社会关切,引导公众转变观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推动银发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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